2025 湖南执业药师注册材料变化解读:简化流程
2025-11-13
2025 年湖南省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政策要求,结合本省实际优化调整了材料提交规范。此次变化聚焦 “减证便民、强化合规”,进一步明确了不同注册类型的材料清单,简化冗余流程的同时细化关键审核要点,为执业药师注册提供更清晰的操作指引。
2025 年湖南执业药师注册全面推行 “网上全程办理” 优先模式,申请人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材料,仅需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上传电子版材料即可。仅保留 “网上申报 + 窗口受理” 备选方式,供特殊情况申请人选择,大幅减少跑动成本。
- 取消首次注册、延续注册中 “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登记照” 的纸质提交要求,统一改为线上上传近 6 个月 2 寸蓝底或红底免冠证件照,尺寸规范为 150X207 像素、20K 以下 jpg 格式。
- 延续注册不再强制要求重复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仅需上传证书编号页及个人信息页的扫描件或照片。
- 健康证明材料简化为 “有效期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再额外要求体检机构资质附件,核心核验健康状况达标情况。
新增委托他人办理注册的专项材料要求,代理人需提交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确保注册申请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这一调整填补了此前代理办理的材料缺口,让流程更具规范性。
针对不同注册场景细化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要求:当年取得资格证书并申请首次注册的,可免交当年继续教育证明;非当年注册或证书取得满五年的,需分别提供对应年限的连续学分证明,其中满五年者需至少提交近五年学分记录。这一变化让学分要求更具操作性,避免一刀切。
- 国家平台自动生成的《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需执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字承诺);
-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含编号页及个人信息页);
- 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 有效期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 对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按上述分级要求提供);
- 委托办理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 《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签字盖章要求同上);
-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 对应年限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扫描件;
- 委托办理相关材料(如需)。
-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签字盖章要求同上);
- 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扫描件;
- 企业名称变更需额外提供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委托办理相关材料(如需)。
-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签字盖章要求同上);
- 身份证扫描件;
-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扫描件;
- 与原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 委托办理相关材料(如需)。
- 所有上传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伪造材料将按规定取消注册资格并记入不良信息记录。
- 注册申请需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zyys.sfda.gov.cn/)办理,个人账号注册需使用报考时的身份证号码,绑定真实手机号码。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注册审批,各地级市、自治州药监局承担受理和初审工作,办理时限优化为首次注册、延续注册 7 个工作日,变更注册 5 个工作日。
- 材料提交前可咨询当地药监局办事机构,确认证书领取、旧证收回等具体事宜,避免因地区特殊要求影响办理进度。
此次材料调整是湖南省落实 “放管服” 改革的具体举措,既遵循《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 号)等国家法规要求,又结合本省执业药师管理实际优化流程。建议申请人提前梳理材料清单,按要求完成线上申报,确保注册流程顺畅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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