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山西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即将开始,附全流程办理指南
2026-03-19
近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 2026 年度山西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依据人社部、国家药监局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年度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明确学习考试工作将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正式启动,划定了报名、学习的关键时间节点,明确了培训对象、学时要求、办理流程等核心内容,为全省执(从)业药师规范完成继续教育提供清晰指引。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保持执业资格、提升专业能力的法定义务,未按要求完成将直接影响执业注册等相关事宜,提醒相关人员按时办理,切勿拖延。


一、明确培训对象,精准覆盖两类从业人群

本次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划定两类人群,均需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学习:一是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包含 2025 年刚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新晋从业者;二是经认定考试取得资格的从业药师,两类人群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流程,确保学时达标。

二、锁定关键时间,逾期无补切勿拖延

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固定时间管理,报名与学习考试环节均设截止期限,且到期后不再顺延,逾期未完成者将无法取得本年度学时证明。其中,学习考试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 - 2026 年 12 月 31 日,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10 日,建议相关人员尽早完成报名,合理规划学习时间,避免临近截止出现系统拥堵、学习时间不足等问题。

三、明晰学时要求,公需与专业科目分设考核

本次继续教育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学时标准,全年累计需完成 90 学时,且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分设最低学时要求,不可相互替代。其中,公需科目需完成 30 学时,聚焦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行业发展等通用知识;专业科目需完成 60 学时,围绕药学专业知识、临床用药指导、药品管理等专业内容展开,确保执业药师知识体系同步行业发展需求。

四、培训方式多元,指定机构任选其一

本次继续教育提供网络培训脱产面授两种方式,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正规机构承担培训工作,学员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任选一家机构完成学习,所有指定机构的培训学时均予以认可。

(一)网授机构

  1. 山西中医药大学,联系电话 0351-3179731、3179732,培训入口为山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cjy.sxtcm.edu.cn/);
  2.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联系电话 0351-7820597,培训入口为学院继续教育培训部官网(http://www.sxphc.cn/jxjyb/);
  3. 山西省药师协会,联系电话 0351-2578202、5613038,培训入口为协会官网(https://www.cnslpa.com)。

(二)面授机构

  1. 山西医科大学,联系电话 0351-3985190,培训相关信息可查询山西医科大学药学院官网(http://www.sxmu.edu.cn/yxy/);
  2. 山西中医药大学,联系电话及官网与网授渠道一致;
  3. 山西省药师协会,联系电话及官网与网授渠道一致。

五、规范报名流程,线上一站式便捷办理

本次继续教育报名全程通过线上办理,无需现场提交材料,流程简洁高效,具体步骤为:登录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找到并进入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专属板块,按系统提示依次完成报名信息填写、课程选择、费用缴纳,完成后即可进入对应培训机构的学习平台开始学习,全程操作均可在电脑端完成,适配执业药师碎片化学习需求。

六、学时查询认定,线上线下双渠道保障

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由山西省药物警戒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并通过考核后,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学时查询与认定,所开具的学分证明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作为执业药师注册、续期的法定依据。
  1. 线上查询认定:登录 “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s://www.cnslpa.com/login),点击 “继教学时查询” 板块,即可在线查询学时信息并打印学分证明;
  2. 现场查询认定:前往山西省药物警戒中心现场咨询、办理,地址为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盛玖大厦 A 座 8 层,咨询电话 0351-8362197。

七、特殊情形说明,依规办理补学与视同认定

针对特殊情况,本次继续教育制定了人性化处理细则,明确补学要求与视同完成情形,具体如下:
  1. 2025 年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执业药师,由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可在 2026 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学时;
  2. 参与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的执业药师,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无需额外学习;
  3. 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且在工作期间提供药品管理与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确认后,可视同完成继续教育;
  4. 同时具备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每年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无需重复报名学习。

八、重要提醒,重视继续教育保障执业权益

  1. 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以后年度,需按年度完成学时要求;
  2. 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法定义务,未按要求完成将直接影响执业药师注册、续期等工作,甚至可能导致执业资格受限,切勿忽视;
  3. 报名时需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学时证明的开具与使用;
  4. 各指定培训机构的培训标准统一,学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学习方式与机构,完成缴费并开始学习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2026 年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及省内相关法规要求,培训流程规范、办理渠道便捷、保障措施完善。希望全省执(从)业药师高度重视,合理规划工作与学习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学习与考核,确保顺利取得学时证明。本次继续教育不仅是保障执业资格的法定要求,更是提升专业能力、适配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系统学习可进一步夯实专业基础,更好地为药品管理与药学服务工作赋能。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全程做好继续教育的管理、服务与监督工作,助力全省药学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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